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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相关思考和建议

作者:徐胜平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推进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既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全国工商联以及各级工商联高度重视其所属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并对其所属商会组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发展措施,为推进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建设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中央和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建设,这既充分肯定了商会组织在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出的作用,同时也赋予了我国现代商会组织更加艰巨的职责和使命,作为长期服务于工商联所属商会的专职秘书长,我倍感鼓舞也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更好的推进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我将结合自身长期在基层商会工作的实践感悟和总结梳理,积极为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建言献策,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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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重视商会“生存”问题和提升商会“生存能力”的思考和建议。


1、我国基层商会组织“生存”现状不容乐观;


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预测今年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将有望突破100万家,但从我国社会组织的构成结构上分析,完全以民营企业家为构成主体的各类商会、协会、联谊会、联合会、促进会等不同类型的商会组织(统称为“商会”)其实已经占据了半壁江山,这说明我国现代商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商会所能发挥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大了,民营企业家组建商会、参与商会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但是“数量”不等于“质量”,反观现在有很大比例商会的“生存”现状都是令人堪忧的,这些商会要么受制于内部矛盾或管理问题,要么受制于“疫情”或经济下行压力等外部影响,有些商会纷争不断变成“内斗会”,有些商会停摆了变成“维持会”,有些商会“名存实亡”了变成“僵尸会”,还有很多商会就算勉强生存下来但也非常的艰辛,总之,在“生存”的危机中“艰难度日”商会数量也许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庞大,这说明我国很多基层商会的“生存”现状是非常不乐观的。


2、导致商会组织长期处在“生存”危机的主要因素;


这些面临“生存”危机的商会主要以初创型、中小型的基层商会为主,首先从客观环境上分析,我们绝大多数基层商会既没有地域辐射优势,例如缺少了那些“全国性”、“全省性”商会组织的业务范围;也没有所谓的“级别”优势,例如缺少了那些冠名为“国字号”或“省字号”商会组织的业务层级;更没有行政背书或政策倾斜优势,例如缺少了那些脱钩后依然还可以借用行政资源来背书的商会组织的业务权限。其次从基层商会自身上分析,经费来源有限和严重不足、民主建设缺失所引发的内部矛盾、活动匮乏所带来的交流互动不足、顶层设计不科学、制度建设不健全、运营管理能力有限,服务质量低下、职业化服务管理意识薄弱、商会专业管理人才严重缺失等因素都是这些商会的通病。最终,所有的问题都会集中导向到那些基层商会赖以生存的“会费”等经费问题上,从而让这些商会长期陷入在“生存”的危机之中。


3、疫情会加剧恶化基层商会的“生存”环境;


自疫情爆发以来,我们的商会组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但我们商会组织的“生存”问题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大家更关注的是商会的价值体现和服务职能,比如商会发挥了什么作用、商会做了哪些服务、做了什么贡献、又履行了多少职责等等?至于商会自身是否存在困难却几乎是被忽略的!特别是在疫情反复持续的影响下,“会费”作为绝大多数基层商会的唯一经费来源也岌岌可危了,要么收不到会费,要么被要求减免会费,同时还得硬着头皮去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假如一些基层商会所在的行业或商会的核心主导企业刚好也受到疫情重创的话必然会导致这些商会陷入“生存”的绝境当中,所以,“疫情”可能会成为压垮一些原本就陷入“生存”困境的商会最后一根稻草,接下来很多基层商会秘书处人员流失、办公场所退租也将成为常态,“躺平”或“停摆”的商会比例将越来越大;


4、关于提升商会组织“生存能力”和“生存质量”的相关建议;


重视商会的“生存”问题,提升商会的生存能力和生存质量并减少商会的夭折率已迫在眉睫,抛开商会的“生存”问题只谈商会的服务职能和价值体现这是不切实际的,只有不为“生存”所困的商会才有精力去“服务”和“发展”,也只有“生存”下来商会才有机会去发挥其真正的价值和作用,所以为商会建立并强化生存保障体系就是在巩固“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基础。相关建议:1、商会内部要统一思想,要高度重视生存问题,要提升自我生存的能力;2、商会要在制度上建立自身的物质保障体系,拓宽收入来源和强化物质基础;3、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关注商会服务职能的同时,也能像关心民营企业一样关心商会的生存困境,更要加强对商会组织生存现状的关注和重视;4、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政策上为商会创造更好的生存保障,要在制度上为商会建立更好的帮扶机制,要从策略上为商会提升生存能力;5、相关职能部门不能认为商会是自治组织就任由其“自生自灭”,在商会的“生存”问题上不能“听之任之”;6、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要正面地干预、纠正和化解影响商会健康发展的危机和矛盾,对于一些“停摆”的商会组织要积极“挽救”不要随意“放弃”;


二、关于强化商会组织“独立自主性”和“民主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1、缺乏“独立自主性”和“民主性”引发的内部矛盾将严重制约商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近二十年来,我国商会组织历经了从“去行政化”到完全“社会化”的发展进程,基本上扭转了过去“政社不分”的尴尬局面,同时也为现代商会创造了更优越的发展环境。过去,在“行政化”的历史背景下,官办的商协会基本上履行着行政机构的延伸职能,无论人事还是财务关系都完全由行政主导,这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也完全依附于行政机构,所以在那种环境中强调民主建设是意义不大的。如今,包括工商联所属商会在内的绝大多数商协会都早已脱离了行政属性,回归到了真正的社会属性,这也意味着商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完全要依靠商会自筹资金、自我管理和自我建设了,由于商会组织的社会属性主要体现在“公众性”、“集体性”和“广泛参与性”上,同时商会的自治属性主要表现在“自愿联合、友好协商、群策群力、公正公平、平等互利”等元素上,因此是否真正具备“独立自主性”和“民主性”将直接影响商会组织的自治环境和自治能力,从而影响着商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好坏。但现在很多商会显然没能走上“独立自主”的发展之路,很多商会的内部运作或管理更是严重缺失“民主性”,从而导致商会无法站在公正、公平和中立的立场上去维护商会自身以及广大参与者的权益,这也是绝大多数商会内部矛盾的症结点,并成为制约商会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2、商会失去“独立自主性”会沦为依附于少数人生存并服务于少数人的“傀儡”商会;

“独立自主”不仅是商会作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基本法律特性,更是商会内部民主建设的基石。首先从法律意义上看,“独立自主”主要是指商会组织能够依法独立自主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突出的是商会作为社会自治组织的高度独立性和自主性,是那种自己的事完全由商会自己做主,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完全不依附于、也不受制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状态。其次从民主建设上看,只有完全“独立自主”的商会才能保持其公众性、集体性、公益性和中立性,商会才能保证其所有参与者们都能公平的参与商会并平等的享有商会的服务。如果商会组织不具备高度的独立和自主性,那么商会就会逐渐丧失“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失去独立自主性的商会必然会依附于主导其生存和发展的组织或个人,从而逐渐丧失其维护集体利益、广泛利益的职能,会变成单一利益方的“秀场”甚至是“猎场”,最后沦为依附于少数人生存并服务于少数人的“傀儡”商会。试问这样的商会何来真正的民主、公平和公正性?这样的商会拿什么来团结和服务广大会员呢?这样的商会又如何能健康发展和壮大呢?


3、“个人主义”和“资本控制”正威胁着我国现代商会的民主进程;


商会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商会的建设和服务功能都应该体现广大参与者的集体意志,这是商会“民主性”的基本体现。我们充分肯定商会核心的重要性以及他们为商会所做的贡献,但商会核心在商会的价值更应该是发挥引领和凝聚作用,带领商会参与者集体“群策群力”的来共同参与商会、建设商会,而不是依靠一己之力来承托商会的发展。例如,现在很多基层商会都是长期借住在会长企业办公或由会长提供办公场所,很多会长甚至还包揽了商会绝大部分的运作经费,这种表面上看似是在做无限的付出和贡献,但实则却是发展成为了“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最后会把商会演变成只有少数人在唱“独角戏”的舞台,导致其他人黯然离场。还有很多会长对商会日常事务比秘书长操的心还多,大事小事都大包大揽,大小场合都亲力亲为,完全把商会干成了自己的企业一样,最终导致商会彻底丧失民主性。还有比“个人主义”更危险的是“资本控制”,这种“资本控制”会将商会组织做为其资本利益集团垄断资源的工具,有些商会从创立时就是被利益集团主导成立的,有些商会是在成立后逐步被利益集团控制的,这类商会最终都会失去维护广大参与者广泛利益的职能,沦为利益集团的谋利工具,并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4、关于完善商会组织“独立自主性”和“内部民主性”的相关建议;


对于商会而言,没有“独立自主性”就没有“民主性”可言。民主的本质是平等,对于所有的商会参与者而言,在商会对应且平等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才是商会民主的根本。1、制度化是民主建设的基石,要突出“制度化”在商会民主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商会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并严格按照商会的制度参与商会事务;2、要突出依靠“集体”意识,众人拾柴火焰高,要肯定商会核心的先锋模范作用但要避免走入“个人主义”的歧途;3、要强化商会的“独立自主”意识,突出商会的独立法人特性,商会不应该成为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附属品;4、增强商会普通参与者的“主人翁”意识,会员群众才是商会真正的主人,强调参与商会没有“高低贵贱”只有分工不同而已;5、强化民主监督机制,运用多元化监督方式,杜绝部分商会核心成员长期存在“吃独食”、“唱独角戏”和“一言堂”顽固不化的问题;6、在商会提倡“能者上、庸者下”用人思维,完善良性的商会内部遴选和竞争机制,增强商会核心成员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7、“换届”就是商会内部的“新陈代谢”,商会应依法依规严格按时落实换届程序,杜绝恶意超期不换届或违规超届行为;8、强化商会秘书处的独立自主性,办公场所原则上应独立设置,秘书处应在制度的约束下建立独立的运行体系,不盲从或依附于少数核心企业。


三、关于提升商会运营管理能力和完善商会服务管理职业化的思考和建议;


1、“运营管理经验不足”和“职业化水平低下”是制约商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现代商会的运营和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我们绝大多数的商会组织都是在近二十年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很多初创型的基层商会几乎毫无运营管理经验,绝大多数都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更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理论体系可以学习,既没人教也没地方学,这也是严重限制商会组织运营管理能力最重要的因素。同时“职业化水平低下”也是长期限制很多基层商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职业化水平低下”意味着商会专职工作人员极少或严重不足,“运营管理经验不足”意味着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怎样运营商会,这两大问题叠加在一起形成了恶性循环,最后变成了既不知道怎么干又没有人干的囧境。


2、提升商会运营管理能力和强化秘书处职业化建设是推动商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如何提升自身运营管理能力是眼下商会组织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很多商会的基础条件其实不错,核心班子也比较和谐团结,但最终却没有把商会做起来,主要的问题就在于运营管理能力的缺失。商会组织的运营管理和行政管理、企业管理都存在本质的区别,无法简单的套用“拿来主义”,这也是很多经验丰富的离退休公职人员或成功的企业家都没能将商会运营管理好的原因所在。为什么要强化商会秘书处的职业化建设,因为这既是“术业有专攻”的要求,更是商会稳定运行的需要,商会的秘书处职业化水平决定着商会运营管理能力的高低,所以强化商会秘书处的职业化建设,就是要加强商会专职服务管理团队的专业性、敬业性和稳定性,从而更好的运营和管理好商会。


3、推进中国现代商会理论体系建设和建立商会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已迫在眉睫


要想真正实现“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这个目标,必须要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中国现代商会理论体系应该包括学术研究体系、教育培训体系、法律制度体系、运营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等。如果说“实践”是在暗中摸索的话,那么“理论”就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我们的商会看清自身发展的道路并找准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由于中国现代商会理论体系的缺失,由于没有好的经验借鉴和指导,很多商会继续走着其他商会走过的弯路,很多商会继续犯着其他商会犯过的错误,很多商会就这样在前赴后继的牺牲在探索的道路上,能活下来的其实也已经“遍体鳞伤”了,所以为了让现代商会组织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推进中国现代商会理论体系建设已迫在眉睫了。同时,要想落实“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这个艰巨的任务更离不开专业的商会服务管理人才,但现在我国专业的商会管理人才缺失问题却是极为严重的,造成商会管理人才缺失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制约商会专业人才发展的主要因素为薪酬待遇低、职业发展前景渺茫、社会地位不高等,其次还缺少专业学习培养的环境和途径。要想解决现代商会专业人才瓶颈问题,首先要从意识上高度重视商会人才问题;其次要从政策上提升商会专业人才的社会地位、完善商会专职人员的薪酬保障和职业发展前景;最后要从制度上建立商会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只有真正构建起商会的专业人才建设,才能推动现代商会健康发展。


2022全国工商联商会改革发展研讨会交流论文选编(2022年8月)